文件类型:.doc | 更新时间:2013-10-01 |
文档类型: | 文档语言:简体中文 |
文档大小:30KB | 运行程序:Win7/WinXP/WinNT |
![]()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的教师、学生配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服务期限: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5年 月 日止。
2、双方协商一周食谱,并公布在乙方营业场所显眼地方,乙方按食谱要求配餐。 3、乙方每次提供一式两份的用餐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用餐凭证。 4、配餐包括:主菜、小菜、例汤各一份,米饭不限量,价钱双方口头约定。 5、餐费:凭用餐清单、每月1日结算一次,甲方以现金支付;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配餐。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准时结算用餐费用并付款。
3、 甲方提供餐具,要做到环保、无毒害,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如果损坏,应及时更换。
1、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2、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油、盐等配料,确保食物安全。
3、 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所需的配餐,如遇特殊情况要停业的,要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4、 乙方负责餐具的清洁和消毒,要按卫生标准执行,做好餐具的保管工作。 5、 乙方从业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具有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1、 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乙方的配餐有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人员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 甲方如无故拖欠或拒付餐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应付而未付餐费的百分之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均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终止的,一方须提前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支付1000元(大写金额:壹仟元)违约金。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汇侨路24号
全国热线:4008-031-030
手机:13710081259(罗经理)
手机:18565698956(董经理)
电话:0757-86560080
传真:0757-86560080
客服QQ:251638583
微信:添添香餐饮
微博:添添香餐饮管理